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包装饮用水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2018)。该标准于2018年6月21日发布,于2019年6月21日起正式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2018):该标准代替GB 19304-2003《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和GB 16330-1996《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与GB 19304-2003和GB 1633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按照GB 14881调整了标准结构;
2、 修改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品类的包装饮用水;
3、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4、 修改了生产用源水的水质监测要求;
5、 修改了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
6、 增加了源水采集卫生要求;
7、 修改了厂房和车间、设施和设备要求;
8、 增加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9、 增加了附录A“包装饮用水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GB1930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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